所谓老赖,通俗的讲,就是欠钱不还死拖硬抗的人,身边遇到这样的人只有摇头的分,既不能打人也不能关人,否则被碰瓷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有空自叹息后悔把钱借给这样的人。现在欠钱的才是大爷,一不留神玩个失踪,要钱都没地方去找。老赖在法律称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横行反映的是法院的裁定、判决执行难的问题。
那么,我们真的拿老赖毫无办法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随着国家着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各个部门相继出台各项规定,制定具体措施限制失信行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打击老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以下苏州讨债公司就讲讲相关部门制定的制裁老赖的具体措施:
1.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201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自然人被执行人不得以个人财产从事以下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示制度
2013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3.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不动产交易
2018年3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主要包括:
一、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4.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网络执行查控工作机制
为保障人民法院查询、冻结(包括续冻和解冻)、扣划、处置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等工作的有效执行,2014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网络执行查控和联合信用惩戒工作的意见》(法[2014]266号),该意见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执行查控机制,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存款和其他金融资产信息,或办理其他协助事项;鼓励和支持人民法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备法律手续、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逐步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人民法院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全国网络执行查控机制。
5.情节严重的被定罪入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定罪入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定罪标准做了具体的解释。
因此,老赖不是真的能赖掉,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想要通过抵赖的方式免除责任简直是异想天开,当法律来敲门,老赖将无处遁形,必叫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