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一个名词非常重要,叫来往。
关于家长拿了一袋土特产土豆送给了老师来讲,我觉得他不属于犯错误,毕竟老师除了教他的孩子,没有其他可以帮助他的,甚至不可能给他产生一些其他的负面的帮助。
当然,土豆根本不值钱,有的老师根本不愿意收土豆,毕竟十几块钱自己在超市里面解决的问题,何必冒着风险,有可能被家长钓鱼呢,不过农村的家长想必都是朴素一些,这种可能性几乎为0。
基于这种情形,其实老师有很多的办法来解决,也就是说心安理得的收下了这部分土特产,然后估计一些资产,也就是多少钱,想办法还给孩子就可以了,我没有必要搞得家长很尴尬也没有必要,私自吞下了这些礼物,而没有任何表示。
法律有时候是冷冰冰的,制度有时候是不尽人情的,当然我们不能用制度和法律之外的事情来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只要在我们的人性范围之内就可以比如说收了这一袋土豆,总价估计不会影响对方家长的家庭生活品质。
所以这个事情个人的观点,可以说但是想办法,把相应的资金还给学生。